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예천고을원 151-6 : 이광보(1728.11.25제수, 동년.12.17하직-1730.12.10이임) : 도승지에 오른 고을 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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이광보[記事] :
비변사등록 새창/ ID : bb_089_001_03_1260/
기사제목 領議政 洪致中
등이 입시하여 還上米의 품질이 좋지 않더라도 우선 일부만이라도 재촉하여 보내게 하는 여부에 대해 논의함
./ 왕 재위년도 영조
7년/
월일 辛亥三月二十八日/
今三月二十五日大臣․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,
領議政洪所啓, 此則全羅監司李壽沆狀啓也, 前監司李匡德在任時, 因朝令, 以軍木五百同關西錢九萬兩貿米,
散置於山郡及沿邑矣,
二萬石則昨年上納江都,
其餘米則使之輸納京賑廳,
而山郡所在之米, 如難及時出浦, 則以沿邑某樣穀中推移先送矣,
今以還米之不精, 沿邑二萬餘石爲先輸納山郡, 一萬餘石除耗分給民間, 待明春運納云, 蓋旣有朝令,
而如是, ?稟,
固爲未安, 然三萬石內上納二萬石則餘存, 只是萬餘石, 石數旣不多矣,
與其督納還米之不實者,
曷若緩捧精實之米也,
姑準所請, 似無妨矣, 右議政趙曰,
臣意則不然矣, 曾當上納, 尙此遷就,
若不?今上納,
則畢竟又將稱?, 終至於仍留而後已矣, 上曰, 此則姑息之計也,
李匡德把留於其處也,
此乃匡德之故, 而非閔應洙之故也, 莫重賑穀, 不宜若是虛疎,
雖以還穀上來, 猶勝於全不上來矣, 催督上來可也, 道臣之意以爲,
二萬石旣已運送, 則其餘雖不送何妨乎, 姑爲延拖矣, 趙曰,
匡德亦豈無把算於其處哉,
此則當初節目中, ?卽上納之意,
不爲明白提論故也,
上曰, 事貴於直, 廟堂欺道臣,
故道臣亦欲欺廟堂矣,
刑曹判書尹游曰, 大同米, 例皆可食白米,
而近來各邑還米, 品皆不精, 故上納之際,
不但有欠縮之弊, 亦將改色添入而後, 可以上納, 而監司不敢直言其實狀,
廟堂亦不直斥其實狀,
此所以有紛?推托之弊也,
上曰, 秋判之言甚分明矣, 道臣比如剛木水生, 廟堂亦藏頭說話, 此非姑息之計乎, 大司成宋眞明曰, 昨年十月, 廟堂已爲此慮,
別關分付, 使之?秋,
捧以還穀, 推移擇精, 捧置於沿海各邑, ?便其上納,
而本道不肯奉行, 每如是稱?, 殊甚未安矣,
趙曰, 當初不準市直, 厚價減俸者,
蓋出於仍欲惠民之意也,
到今豈以船馬價之難辦,
不爲上納乎, 道臣之事無據矣, 上曰, 前此二萬石輸納江都之際,
必有犯手於餘存三萬石中,
此所以卽今上納之難也,
洪曰, 此所謂可期以其方也, 見欺無害於國矣, 若以還米上納, 則一石不過爲十二斗,
其不足及雜費之數,
本道與本官必無自備之理,
勢當責出於民間, 其爲民弊, 誠爲不?矣,
戶曹判書金東弼曰,
當初貿米時, 旣無京運之令, 故貿置於山郡各邑,
到今督令裝載, 而出浦雜費, 又不除給,
勢將以沿邑還穀上納,
而米品旣劣, 斗數又縮, 他無變通之策,
道臣除耗分給之請,
槪出於不得已也, 二萬石旣將上納, 則其餘依狀請許施爲宜, 雖勒令船運, 近來船隻絶無,
田稅大同, 亦將分二次輸納, 則決無盡數畢納之勢矣,
上曰, 糧餉儲置, 寧有京外之別, 而必欲上納者, 欲優根本之地也, 而豈料末稍虛疎, 至於如此哉, 人情久則易忘, 故戊申之變, 今皆忘之矣, 若値戊申, 則何暇擇其精?哉, 今之姑待明年者, 實亦?安之致也, 古人云, 其亡其亡, 繫于苞桑, 今日君臣, 必須常存其亡之心, 無忘戊申之變也, 此事雖難處置, 以湖南雄藩, 豈無處置之道乎, 待明年上納者, 欲以便民, 而實爲害民之歸, 無論精?上來可也, 眞明曰, 近來山谷, 連値?稔, 若寬限緩督, 則豈無變通之道乎, 趙曰, 年事??, 何以預料乎, 今秋若値凶?, 而使之上納, 尤豈不害於民乎, 無論精?, 終不如?今上納之爲當也, 上曰, 何能連歲?登乎, 似此延拖, 若値水旱之災, 則必將歸於蕩減矣, 左副承旨李匡輔曰, 臣意則今此李壽沆之狀請, 實出於爲民之意矣, 雖以某樣穀上送, 湖南沿海各邑, 豈無萬餘石米辦出之勢, 而壽沆昨年至月下去, 故未及前期變通, 還上米色?劣, 不可直爲上送, 而勢將分給民間, 改色之際, 減縮至於三四斗, 運納船所之時, 添加亦至於四五斗, 民間當此窮春, 所費如是, 誠爲可矜, 故壽沆將欲分給於民間, 秋後以精白米捧上, 上送於明春者, 實出於恤民之意, 民間亦不無稱?之言矣, 眞明曰, 除耗分給, 待春上納, 則於民不至爲稱?之端矣, 上曰, 民弊誠然, 則不可以常例督納, 自廟堂宜有從便變通之道矣, 游曰, 必欲?期上納, 則合有量減雜費之道矣, 上曰, 雖欲寬限變通, 而水旱之災, 豈監司所能爲哉, 然此有曾經道臣者, 相議更稟可也。(www.history.go.kr 2007)
이광보[記事] : 비변사등록 새창/ ID : bb_089_001_04_1570/ 기사제목 領議政 洪致中이 입시하여 空名帖은 관직을 파는 일이므로 窮民의 진휼을 위해서라도 시행할 수 없다는 문제에 대해 논의함 ./ 왕 재위년도 영조 7년/ 월일 辛亥四月十四日/ 同日入侍時, 上曰, 今見備局回啓, 則江原監司啓請空名帖, 而朝家曾當賑窮之時, 則無他變通之路, 故或有此等之事, 而便同賣爵, 甚爲不可, 故頃以察訪帖勿許事申飭, 而至於護軍司直, 則此與折衝通政等帖, 尤有異焉, 斷不可許之矣, 領議政洪曰, 南漢修補, 凶年救民之時, 或有此規, 而頃日松都留守, 以大興山城事, 亦陳此請, 自上終不允許, 此與賣官無異, 不可輕許於修補軍器之事矣, 戶曹判書金東弼曰, 江原監營素是貧殘之營, 故必不得已有此啓請, 而至於護軍司直等帖文, 便是軍職, 此後則永防此弊似好矣, 右承旨李匡輔曰, 空名帖之請得, 由於諸道監司無着手處而然矣, 雖然其爲弊端不一, 則決不可許施, 自今以後, 永爲定式, 一切防塞似好矣, 上曰, 世豈有納粟司․直納粟護軍乎, 此後則僧俗通政折衝等帖外, 軍職及察訪贈職等帖, 一切定式勿許事分付可也。(www.history.go.kr 2007)
이광보[記事] : 비변사등록 새창/ ID : bb_089_001_04_1590/ 기사제목 特進官 宋眞明 등이 입시하여 백성을 교화하는 방법으로 律書를 간행하는 문제에 대해 논의함 ./ 왕 재위년도 영조 7년/ 월일 辛亥四月十六日/ 今四月十三日夕講入侍時, 特進官宋眞明所啓, 常有所懷, 因文義敢達矣, 刑者, 禁於未然, 使民自不犯禁爲可, 而大明律文勢, 多不通曉, 愚氓不知某犯之爲何罪, 故易於觸禁, 且法官亦不習熟律文, 每於擬律之際, 只憑律官之照示, 安保其無所低昻於其間乎, 臣於待罪法司時見之, 律官者, 不過以制書有違詐, 不以實不應爲等律, 傍照施行, 而終不覺其罪與律之相當矣, 臣意以爲, 大明律中, 我國常用之條件抄出, 而其文勢難險處, 或註釋或諺釋, 使人曉然, 且大典中, 刑典及受敎輯錄中, 列朝定制之關於刑律者, 竝爲蒐輯, 作爲一冊, 頒布八路, 使鄕曲蚩氓, 知其某罪之爲某律, 則自有畏忌不犯之道, 爲法官者, 亦開卷瞭然, 庶無疑晦難斷之患矣, 朝臣中不知何人可任此事, 而必擇該博者責成好矣, 上曰, 判書有違不應爲等文, 何處不當乎, 特進官所達誠是矣, 同知事尹游曰, 大明律條, 旣不多律, 亦不?, 故列聖受敎, 今皆引用, 卽今居宰列者, 鮮能知律, 正古人所謂不讀律也, 是以一從律官之低昻, 誠可慨然, 第特進官所達, 亦未易遽行, 故相臣徐文重, 積年用工, 始成典錄通考, 爲用於今, 任此事者, 似難得矣, 參贊官李匡輔曰, 受敎輯錄中, 例用最後受敎, 故或前之輕者後則重, 或前之重者後則輕, 大典及大明律中, 可以行者抄出, 作爲一冊, 則其中或輕或重者, 稟達後可以定奪頒布矣, 侍讀官尹彙貞曰, 國家當先敎化後刑罰, 故曰刑以弼敎, 敎化雖不可猝行, 若年歲屢?, 民生樂業, 使人人自愛而重犯法, 則幾於敎化, 至於頒布禁條, 似是末節矣, 匡輔曰, 儒臣所達, 大意則是, 而法亦不可廢也, 眞明曰, 帝世詳於化而略於政, 王世詳於政而略於化, 可見世道之變, 而導之以德, 齊之以刑者, 亦聖世治道也, 刑亦豈可全廢乎, 且此非更重法律, 只以國中常行之法, 使人解見其文勢而已, 臣意則不知其不可, 而儒臣先敎化之說, 大意則好, 不必頒布八路, 只令法官取見亦好矣, 游曰, 儒臣之言好矣, 不先敎化, 先頒律書, 似未安矣, 使民不犯罪, 正猶使無訟之意, 律文雖未該, 猶可引用, 人君當先敎化而後, 刑法頒律之請, 似非緊務矣, 上曰, 上番之意何如, 侍讀官李顯謨曰, 敎化當先而法亦不可廢, 今此所講周官篇, 亦有司寇刑禁之文, 則律文抄成冊子, 未爲不可矣, 雖然有關雎?趾之意後, 可行周官之法, 古人此言誠好, 故周官篇, 亦先言祗勤于德, 次曰, 惟其人而要其歸趣, 則阜成兆民也, 此篇設官分職, 有春夏秋冬之序, 其中有本焉, 有末焉, 秋官之法, 固不可偏廢, 而今日講明, 不先於根本而多詳於其末, 臣竊以爲不然矣, 上曰, 以諸臣所達之語, 竝出擧條, 出付廟堂, 自廟堂擇朝臣中可任此事者, 入對稟定, 使之抄出大明律典錄通考, 作爲一冊, 而不必開局爲之, 姑不必頒布入路矣。(www.history.go.kr 2007)
이광보[記事] : 비변사등록 새창/ ID : bb_089_001_06_2730/ 기사제목 趙鎭禧에게 義州府尹을 제수함 ./ 왕 재위년도 영조 7년/ 월일 辛亥六月十一日/ 義州府尹議薦 / 領敦寧府事 魚 不薦 / 兼禮曹判書 申 不薦 / 行議政府右參贊 尹 不薦 / 戶曹判書 金 李普昱 李日? 鄭必寧 / 兵曹判書 金 洪聖輔 洪鳳祚 李德載 / 知敦寧府事 李 / 漢城府判尹 李 不薦 / 行副司直 張 李德載 李日? 洪聖輔 / 吏曹判書 宋 李匡輔韓德全 趙鎭禧 / 刑曹判書 尹 李日? 南泰良 李德載 / 靈城君 朴 不薦 / 禮曹參判 李 沈埈 李玄輔 李重觀 / 刑曹參判 洪 不薦 / 吏曹參判 趙 洪聖輔 洪鳳祚 李榕 / 行副司直 沈 李普昱 鄭必寧 李日? / 行成均館大司成 宋 黃晸 李普昱 權穎 / 義州府尹薦望 柳萬重罷職代 / ○趙鎭禧 洪聖輔 洪鳳祚(www.history.go.kr 2007)
이광보[記事] : 비변사등록 새창/ ID : bb_089_001_06_2740/ 기사제목 柳綎에게 水原府使를 제수함 ./ 왕 재위년도 영조 7년/ 월일 辛亥六月十一日/ 水原府使議薦 / 領敦寧府事 魚 不薦 / 兼禮曹判書 申 不薦 / 議政府右參贊 尹 不薦 / 戶曹判書 金 朴弼健 洪重疇 金後衍 / 兵曹判書 金 朴師正 黃梓 尹心衡 / 知敦寧府事 李 / 行副司直 張 洪好人 李濟 金後衍 / 吏曹判書 宋 李日? 洪鳳祚 黃晸 / 刑曹判書 尹 洪重疇 金後衍 朴弼健 / 靈城君 朴 不薦 / 禮曹參判 李 李匡輔李顯謨 黃晸 / 刑曹參判 洪 不薦 / 吏曹參判 趙 金後衍 李命熙 洪重疇 / 行副司直 沈 李重觀 柳綎 鄭來周 / 行成均館大司成 宋 趙明翼 李顯謨 李日? / 水原府使薦望 李衡佐罷黜代 / 金致? 柳復明 ○柳綎(www.history.go.kr 2007)
이광보[記事] : 비변사등록 새창/ ID : bb_090_001_01_0300/ 기사제목 柳儼에게 廣州府尹을 제수함 ./ 왕 재위년도 영조 7년/ 월일 辛亥七月十一日/ 廣州府尹議薦 李普赫遷轉代 / 領敦寧府事 魚 不薦 / 兼禮曹判書 申 不薦 / 行副司直 尹 / 戶曹判書 金 / 兵曹判書 金 / 漢城府判尹 李 不薦 / 工曹判書 張 不薦 / 吏曹判書 宋 趙尙慶 沈埈 韓德全 / 刑曹判書 尹 柳儼 李匡輔柳綎 / 行承政院都承旨 朴 不薦 / 禮曹參判 李 沈埈 李匡世 李春? / 刑曹參判 洪 不薦 / 吏曹參判 趙 洪龍祚 愼無逸 李聖龍 / 行副司直 沈 李重觀 鄭必寧 李匡世 / 行成均館大司成 宋 李匡輔金後衍 李日? / 行副司果 李 / 備望 ○柳儼 洪龍祚 李重觀(www.history.go.kr 2007)
이광보[記事] : 비변사등록 새창/ ID : bb_093_001_03_1750/ 기사제목 具聖任에게 水原府使를 제수함 ./ 왕 재위년도 영조 9년/ 월일 癸丑三月初九日/ 水原府使議薦 / 領敦寧府事 魚 不薦 / 行知中樞府事 申 不薦 / 判敦寧府事 金 曺命敎 鄭羽良 李匡世 / 行工曹判書 沈 不薦 / 行戶曹判書 金 黃梓 趙迪命 韓顯? / 行禮曹判書 金 金鎭商 黃梓 韓顯? / 行議政府左參贊 宋 李普赫 具聖任 洪重疇 / 刑曹判書 李 / 漢城府判尹 張 具聖任 崔命相 李德載 / 兵曹判書 尹 具聖任 金? 柳萬重 / 行副司直 宋 / 議政府右參贊 李 鄭羽良 李匡輔黃晸 / 吏曹判書 趙 黃梓 韓顯? 趙迪命 / 靈城君 朴 李匡世 鄭羽良 洪景輔 / 行承政院都承旨 申 不薦 / 吏曹參判 沈 趙迪命 金尙星 李宗白 / ?原君 趙 不薦 / 備望 尹涉身死代 / ○具聖任 金? 鄭纘述(www.history.go.kr 2007)
이광보[記事] : 비변사등록 새창/ 기사제목 曺命敎에게 廣州府尹를 제수함./ 왕 재위년도 영조 9년/ 월일 癸丑三月十九日/ 廣州府尹議薦 / 領敦寧府事 魚 不薦 / 行知中樞府事 申 不薦 / 判敦寧府事 金 金啓煥 鄭羽良 洪景輔 / 行工曹判書 沈 金龍慶 金啓煥 洪聖輔 / 行戶曹判書 金 黃梓 金鎭商 金尙星 / 行禮曹判書 金 不薦 / 行議政府左參贊 宋 鄭羽良 李匡世 柳復明 / 刑曹判書 李漢城府判尹 張 崔命相 李德載 金尙星 / 兵曹判書 尹 鄭羽良 李匡世 黃晸 / 知敦寧府事 宋 / 議政府右參贊 李 金啓煥 李匡世 鄭羽良 / 吏曹判書 趙 洪鳳祚 李德載 崔命相 / 靈城君 朴 鄭羽良 洪景輔 李匡輔/ 行承政院都承旨 申 不薦 / 吏曹參判 沈 金啓煥 朴師正 洪景輔 / ?原君 趙 不薦 / 備望 李宗城許遞代 / ○曺命敎 鄭羽良 柳復明(www.history.go.kr 2007)
이광보[記事] : 비변사등록 새창/ ID : bb_094_001_06_2700/ 기사제목 行都承旨 李春?가 입시하여 淸白吏의 자손을 채용하는 문제에 대해 논의함 ./ 왕 재위년도 영조 9년 / 월일 癸丑十二月十四日 / 今十二月十三日諸承旨入侍時, 行都承旨李春?所啓, 獎廉乃所以懲貪, 今當飭勵之日, 尤宜申明舊典, 淸白吏先賢戰亡子孫, 勿論嫡衆, 擇其可合者錄用, 昭載典錄通考, 近又變改, 只用嫡長, 而各別錄用之敎, 徒歸文具, 廉者無所勸而貪者無所懲, 殊甚慨然矣, 上曰, 所達是矣, 如勳臣之支孫, 一倂錄用, 似涉太濫, 故曾因兪拓基陳達, 雖令防塞, 而每都目申飭者, 便成文具, 誠極寒心矣, 右承旨李匡輔曰, 淸白吏久未抄選, 如故判書尹趾仁自上, 每有嘉獎之敎矣, 表表可選之人, 若命抄選則似好矣, 上曰, 所達則好, 而淸白吏子未必皆淸白, 觀於李復淵可知也, 其令備局, 勿論淸白吏子孫與他人, 以淸白聞於時者, 大臣則薦二人, 備堂六卿則薦一人可也, 同副承旨柳儼曰, 死者謂之淸白, 生存人謂之廉謹矣, 以廉謹爲目, 則當薦朝士, 而至於士子, 似不可以廉謹薦之, 若或以孝廉爲薦目, 則無妨耶, 上曰, 同副承旨所達是矣, 曾經守令之廉謹者, 大臣及備堂六卿, 各擧二人, 而分付八道道臣及兩都留守, 以孝廉著稱者, 使之各擧一人可也。(www.history.go.kr 2007)
이광보[記事] : 비변사등록 새창/ ID : bb_095_001_01_0060/ 기사제목 右承旨 李匡輔가 입시하여 關西와 平壤의 모리배의 농간으로 인해 還上의 저축이 비어 있으므로 엄금하는 문제에 대해 논의함 ./ 왕 재위년도 영조 10년/ 월일 甲寅正月初三日/ 今正月初一日, 該房承旨引見入侍時, 右承旨李匡輔所啓, 日昨召對時, 承宣以近來士大夫還上料理牟利之弊, 有所陳達, 自上申飭事下敎矣, 稱以士夫而牟利者, 間或有之, 若以此擧一世之士夫, 皆歸之於牟利之科, 則豈不?甚乎, 其中牟利者, 則誠甚痛駭, 雖以關西言之, 每年稅米會錄於還上, 則關西儲蓄必多矣, 而牟利之輩百般圖囑於地部以廉價, 關西各邑稅米太每年如是, 地部之所得, 則一石之價, 不過三分之一, 牟利者之所得, 則乃是三分之二, 已極無據, 且以平安監營言之, 山邑穀賤, 則貿積於山邑, 而發海邑穀貴處之所儲置者, 海邑穀淺, 則貿積於海邑, 而發賣山邑穀貴處之所儲置者, 此亦牟利之歸, 以此之故, 關西還上之儲蓄, 反不如三南各邑, 殆至?然, 此路各別嚴防然後, 關西之儲蓄必多, 而可以爲緩急之需矣, 上曰, 此事曾有申飭之事, 而事體殊極無據, 料理之弊, 各別痛禁可也。(www.history.go.kr 200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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최종수정일2019.02.12



